泵行业协会
河北省排灌机械行业企业等级评定管理办法

2017-09-08 18:35   信息来源:

河北省排灌机械行业

企业等级评定管理办法

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、科学技术的进步,我省排灌机械行业已逐步进入转型期。为促进行业健康发展、维护市场秩序、贯彻“技术驱动进步、创新引领发展”的思想、加速企业转型升级、提升综合竞争实力,经河北省机械行业协会排灌机械分会(以下简称“协会”)与会员单位商议,决定由协会组织,在行业内部开展企业等级评定工作,并制定相应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。

1. 组织

1.1 企业等级评定工作由协会负责组织、指导和监督。

1.2 成立等级评定审核小组,由协会秘书处在审核小组随机抽取评定专家,原则上每组专家不少于3人。

2. 参评企业申报条件

  a. 依法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;

  b. 正式经营三年以上;

  c. 必须是河北省机械行业协会排灌机械分会会员单位;

  d. 生产产品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的规定;

3. 企业等级评定活动应遵循“自愿、诚信、公开、公正、科学严谨”的原则。

4. 企业等级划分

行业企业等级从高到低划分为甲(一)、甲(二)、乙(一)、乙(二)、丙,共三等五级。划分原则和等级释义见《企业等级评定实施细则》(以下简称《细则》)第4条。

5. 等级评定程序

5.1 对于首次参加等级评定的企业,按照“申请→提交资料→初审→现场核查→专家组会审、为参评企业打分、等级评定定级→公示→终审备案、结果发布→年度审验”程序进行;对已到期、继续参加行业企业等级评价的,重新申报时可直接从第5.3条开始运作;对年度复查的参评企业按第5.9条规定。

5.2 申请:依据《细则》第3.2条要求准备初评资料,填写《企业等级评定申请表》(见附录1,加盖公章后寄送到协会,协会对其参评资格进行审查。

5.3 提交资料:通过参评资格审查的企业,应按照《企业等级评定信息申报表》和《实施细则》的要求填写有关申报信息和数据,连同相关书面资料一起作为申报材料(一式两份),在规定时间内寄送到协会,并按规定交纳评审费。参评企业须对所提供的信息和资料的真实性负责。

5.4 初审:协会在收到参评企业提交资料后,应立即将资料交给专家组进行评审,专家组应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资料初步评审,并在30个工作日内,到达现场,进行实地核查,搜集核实相关信息,并在主导产品中进行抽样检验,检验机构必须获得相关的资质方能承担检验任务,检验机构的认证范围必须包含所承担检验工作的产品,承担企业等级评定工作的检验机构应与协会秘书处签订责任合同。

5.5 专家组会审:待检验结果出来后,协会应组织专家组对现场核查结果进行分析、整理、核实、会审,并依据《细则》条款,逐条对参评企业进行综合考评后初步确定等级。

5.6 公示:协会通过网站等形式将初步评定结论向会员企业和社会公示,接受社会监督。公示期为1个月。

5.7 终审备案、结果发布:对于通过企业等级评定的企业,协会应进行备案,颁发统一编号的《企业等级证书》,并通过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。

5.8 年度审验:

5.8.1 企业等级证书5年一换证。自评定时间开始每年进行一次审验,审验时须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协会秘书处审验,填写审验记录表,加盖年审章,逾期未审验,视为无效证书。

5.8.2对于企业注册登记信息、生产地址、环境、设备、工艺等发生重大变更,应及时进行审验。

6. 收费

参评企业等级评定费为8000元,包括资料审查、现场核查、样品检验费、专家咨询费、公示费、管理费、证书制作费,年度审验费为每年1000元,五年内,若因企业情况发生变化,需重新评定等级的,需另交2000元证书制作费。专家组成员进行现场核查的差旅费和食宿费由参评企业另外承担。

7. 监督管理

7.1 对参评企业:

7.1.1 在申报过程中或已取得企业等级证书后,发现参评企业隐瞒真实情况、弄虚作假,根据情节轻重,降低或取消企业等级,并予以公示;参评企业若发现所报数据有误,应及时向协会申明并进行更改。

7.1.2 参评企业在取得企业等级的有效期内,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协会将吊销该企业现有企业等级,并向社会公示:

a. 由于企业自身产品存在严重质量缺陷,给用户造成重大损失的;

b. 由于企业安全管理不到位,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;

c. 产品以次充好、恶意损害消费者、恶意扰乱市场秩序的;

d. 恶意拖欠参评费和审验费用的;

e. 其他严重违反我国法律、法规的行为。

7.2 对专家组成员的要求:

a. 遵守职业道德,认真、客观、公正对待每一个参评数据,严格按评定实施细则进行评定;

b. 保守参评企业的商业和技术秘密;

c. 评定过程中不得泄露评价过程和结果;

d. 评定前不得对参评企业进行许诺,更不得接受参评企业的财物。

8. 其他

8.1 取得行业企业等级证书的企业,将在排灌机械行业内的排名、品牌评比和推荐方面享有优先权。

8.2 协会可向国家政府机关(如科技口、工信口等)、金融机构、国外相关组织以及新闻媒体等推荐宣传行业等级评价结果;积极争取取证企业在科研、信贷、减免税、各类评优评级等方面的相关激励政策和措施。

8.3 在获得企业等级证书的有效期内,可以用于企业的产品包装和广告宣传。

8.4 为了使评定活动更科学、更实际,在评定活动中有可能对本管理办法和评定细则的内容进行适当调整。

8.5 本办法由河北省机械行业协会排灌机械分会发布,自2015年执行。